一日内收六张罚单,光大证券回应
中新经纬8月1日电 (马静 实习生 陈静怡)1日,广东证监局对光大证券广东分公司、光大证券云浮新兴荔园路证券营业部及四位员工均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剑指“为他人融资提供便利”“向客户提供科创板测试题答案”等违规情形。
对此,光大证券回应中新经纬称,“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责令广东分公司及相关营业部对业务开展及合规管理进行自查整改,并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调查问责。同时,公司将引以为鉴,在全司范围内持续强化专项自查整改以及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合规培训,不断完善内控合规制度建设和执业行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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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证监局,经查发现光大证券广东分公司管理的云浮新兴荔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多项问题:
一是原负责人张林开、员工李国新、叶镇华等人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户违规承诺承担损失。
二是部分员工存在向客户提供科创板测试题答案、索要客户证券账户密码、向客户发送回访问题、提供答复口径等情形。
三是未按规定及时向广东证监局报告客户集体投诉等重大事项。
具体来看,上述违规事项共涉及在光大证券云浮新兴东堤北路证券营业部(即现为云浮新兴荔园路证券营业部)从业的四位员工。
其中,叶贤升在从业期间出现向客户提供科创板测试题答案、索要客户证券账户密码、向客户发送回访问题、提供答复口径等违规情形。叶镇华则在从业期间,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户违规承诺承担损失。李国新未及时制止该行为,并参与营业部人员向客户承诺承担损失相关活动。
张林开则作为时任负责人,在从业期间参与了上述违规事项。广东证监局认为其营业部合规管理、廉洁从业内控管理失效。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违规事项反映云浮新兴荔园路证券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最终责令该营业部自在该决定下发之日起1年内,每6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合规检查报告。与此同时,光大证券广东分公司因对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失效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被出具警示函。
四位员工也收到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叶贤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认定李国新、叶镇华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张林开亦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据中证协官网证券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公示,目前叶贤升、李国新、叶镇华已查询不到信息,张林开执业信息仍在光大证券。据了解,中证协官网此前已关闭查询离职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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