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理由”竟是买菜时“不开心”,他凌晨偷完菜,直接下锅煮了

发布时间:2023-08-30 17:33:10
来源:上海静安

前几天的一个早上芷江西路街道内一家生鲜店老板报警称店铺遭窃,门锁被人破坏后丢弃在店门前。

经现场盘点,店里的两条黄鱼和一些猪蹄被盗,价值近500元,警方随即立案侦查。


(相关资料图)

几小时后,民警实施上门抓捕时发现,嫌疑人所盗窃的生鲜已经全部下锅,面对民警,男子给出的“盗窃理由”竟然是买菜时的“不开心”,这是怎么回事呢?

公共视频显示,8月17日凌晨3时50分许,一名头戴鸭舌帽的男子开着电动自行车来到店门口,下车后用工具撬开店大门。

男子进店后便抄起箩筐和塑料袋,从鱼缸里捞起两条黄鱼装袋,又到存放肉制品的冰柜里装了一整袋猪蹄,这才扬长而去。

警方迅速调查排摸,锁定嫌疑人陈某,当天下午1点多,在嫌疑人陈某家中将他抓获。一进门,民警就看到陈某已将凌晨偷来的菜全部“下锅”,猪蹄都被做成了卤味。

“全部做好了啊?全部都做掉了啊。”

“嗯,懒得烧饭。”

面对民警,陈某交代了盗窃理由,自认为买菜时被商家“宰了一刀”,在与店家理论被拒绝后,气头上的陈某当晚即实施盗窃。

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倪闻达说:“抓住之后发现,他把偷的鱼和猪蹄都烧掉了,对于偷窃的原因,他表示在前一天中午买肉的时候,因为找零的问题,跟这个生鲜店老板发生了一些口角,因为现金找零有一些纠纷。嫌疑人为了报复这个老板,当日晚上进行了偷窃,因为他自己也是厨师,所以就把这些东西直接烧掉了,导致无法追回。基于这个违法行为,我们将对他进行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市民群众,消费交易中如若发生纠纷,应保留好收据小票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切勿冲动,因小失大。

更多相关文章